Tuesday, April 14, 2009

道路安全局:六月一日起车辆须安装合格轮胎

2009-04-11 13:04:04 Asia Times
(吉隆坡19日讯)大马道路安全局总监拿督苏立星指出,从6月1日起,私人及商用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大马规格,即印有“MS”、“E”及“DOT”标志的轮胎。
他今日(周五,4月10日)在安隆大道的拿督克拉末收费站主持道路安全运动后说,根据2007年交通工具(制造及使用)(修正)条例的30及46条文(轮胎),私人及商用车辆必须安装符合以上规格的轮胎。他也提醒驾驶人士,根据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的统计显示,2007年因交通工具故障引起的死亡车祸当中,有15%或65起案件与轮胎性能有关,另外煞车器失灵占50%。这也说明了大马公路使用者对轮胎性能的安全性掉以轻心。他也吁请驾驶者每两周检查轮胎气压,若车子在气压不足的情况下行驶,将增加约5%耗油量。
他说,每条轮胎皆有注明其气压、驶速及承载量限制和制造日期,例如印有‘2804’数字的轮胎,表示它是在2004年第28周制造,轮胎寿命只有4年,若逾期了还继续使用,已硬化的塑胶将导致轮胎在行驶中有爆裂的可能性。用20仙测验轮胎花纹
他也教导驾驶人士如何为轮胎进行简单的“20仙测验”,以鉴定是否须要更换轮胎。“方法是将20仙嵌入轮胎的纹理,若不见‘SEN’字眼表示轮胎花纹仍足够;反之,若‘SEN’字眼显现,则意味轮胎花纹已磨蚀至需要更换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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