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06, 2009

輪胎代理商公會澄清並無會員售雕花輪胎

05-08-09亞庇五日訊】沙巴州西海岸﹑古達及內陸省輪胎代理商公會會長黃蕾蒨今日澄清該會并無會員出售"雕花"(Regroove)輪胎。 她是針對近日國內出現不良輪胎商售賣"雕花"輪胎的事件這麼強調,就算本地出現類似問題,也絕對是該會會員之外的業者。 事緣國內報章報導有關大馬道路安全局雕花輪胎法令,當局總監拿督蘇烈星揭發市場有不良輪胎商非法翻新-在已磨損的輪胎上以雕割方式加深花紋,佯以二手輪胎混水摸魚售給客人。 "目前據我所知,這些沒道德操守,只為牟利不顧道路安全的不良輪胎商家,都不屬於本會會員。"她說。 黃蕾蒨也促會員商家和駕車人士嘗試了解大馬道路安全局對輪胎安全規格的要求和立場,以免成為受害者。"不合安全規格的輪胎往往會導致道路意外,威脅道路使用者的寶貴性命。" 據悉,警方與交通局將於11月1日起開始展開取締割花輪胎行動,使用相關不符合安全規格輪胎的駕車人士將可能面對高達三百令吉罰款。 黃蕾蒨也向民眾說明大馬道路安全局對輪胎安全規格的四項要求及立場: (一)必須符合MS﹑E或DOT標準,這項法令已定,必須遵守﹔ (二)不能賣割花輪胎。雖然市場需求,但關乎人命,業者必須要有道德操守,停止售賣﹔ (三)輪胎花紋消耗至指標層(TWI-Tread Wear Inicator)時,就必須更換,業者有責任提醒顧客﹔ (四)雪地輪胎(Snow Tyre)只適寒帶環境,不適屬熱帶氣候的馬來西亞使用。

No comments: